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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与“公投”大事记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2-08-1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独”与“公投”大事记 【台湾东森新闻网8月8日报道】题:从独立公投到防御性公投 公投运动一览表 陈总统从重申台湾前途决议文,到世台会谈话都强调'...

“台独”与“公投”大事记


【台湾东森新闻网8月8日报道】题:从独立公投到防御性公投 公投运动一览表
陈总统从重申台湾前途决议文,到世台会谈话都强调“公投”。以下为台湾公投运动大事记:
1988年4月17日  民进党二全大会通过台独党纲:“台湾国际主权独立,不属于以北京为首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台湾国际地位之变更,必须经台湾全体住民自决同意。”
1988年11月  民进党中常会决议:“由民进党发起公民投票运动,要求政府于1989年公职选举时,就‘是否愿意接受中共统治案’举办公民投票,以落实民进党党纲‘台湾前途由全体住民自决’之精神。”
1990年5月  “全美台湾同乡会代表大会”发表声明,主张“台湾前途应由台湾全体居民以公民投票决定”。
1990年5月  200多位教授、律师、医师、宗教人士及企业家等成立“公民投票促进会”。揭橥“推行公民投票运动,由台湾住民决定重要公共政策、宪政改革或台湾前途”。
1990年5月  李庆雄、洪奇昌、叶菊兰、卢修一及戴振耀等5位立法委员组成的“新国会联合研究室”研拟推出首部“公民投票法”。
1991年5月2日 纪念旧金山合约40周年,在台北由公民投票促进会结合民进党、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台湾教授协会、全学联,共同主办“举行公民投票进入联合国”大游行。
1991年10月13日  民进党五全大会,通过台独党纲修正案:“建立台湾共和国及制宪主张,应交由台湾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
1991年10月25日  公民投票促进会举办高雄“10·25”大游行,要求举办公民投票,决定是否以台湾名称进入联合国。
1992年2月23日  公民投票促进会举办台中“2·23”大游行,纪念上海公报的签订忽视台湾人意愿。
1993年7月13日  民进党立院党团以偷袭方式动员成员出席院会,院会通过将“公民投票法”交付内政与法制两委员会联席审查。
1994年4月  公民投票法协商版(整合立委林浊水、黄尔璇、郁慕明、高育仁、蔡同荣版本)在内政与法制联席会议时,一读通过。
1995年5月2日  公民投票法排入院会议程,进入二读,但是国民党坚持只作“大体讨论”,如此公民投票法无法完成二读。
1999年4月10日  台湾公民投票行动委员会在立法院前广场举行“绝食为公投,公民投票救台湾”的活动,为期11天。
2001年2月2日  行政院长张俊雄提出以公投解决核四问题。
2002年2月23日  第5届立委报到后,立委蔡同荣重新获得114位朝野立委连署提出“公民投票法”草案。
2002年4月20日  前版因故遭到封杀,蔡同荣立委再提针对该法第6条修正为:“本法之适用事项为全国性重大民生议题”。
2002年5月17日  “公投法”二读闯关失败。
2002年5月31日  台联版公投法付表决失败。
2002年8月3日  陈总统发表谈话支持公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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