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赚钱?令人畏惧!
【香港《南华早报》五月十日文章】题:值得怀疑的新型交易(作者马洛.胡德)
在中国,某些机构和个人长期受压制的谋利思想现在抬了头。其一心一意要致富的愿望实在令人畏惧。这些重新发现的本能有一种贪得无厌的味道,这不仅同依然相当有地位的共产主义理想相矛盾,而且有时甚至赶得上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过份贪婪的行为。
个体户是中国报刊经常批评的对象。他们由于采取至少不是同志式的、在一些个别情况下甚至致人以死命的残酷手段受到惩罚。消费者还不习惯于精明的推销员的欺骗手段,这样卖狗皮膏药的人就发了大财。
谋利原则并不局限于不讲道德的个人,它也是机构改革的一部分。最不能令人容忍的例子之一,涉及在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严格地说应被看作是公共服务行业的部门。
另一个迷恋于赚钱的部门是文艺界。拍摄过一些受到称赞的影片的严肃的制片人,批评中国电影制片的方式同美国导演痛斥好莱坞是一样的。要是片子不赚钱,制片厂根本就不让拍。甚至中国美术馆也染上了这个毛病。在一年多以前,美国画家罗伯特.劳申伯格就为举办他个人的画展向美术馆付了五十万美元。他对此感到惊讶。北京一个年轻艺术家花了将近四千元在一个小型艺术画廊举行个人画展。
造成上述问题至少有四种因素:
一位在中国农村有着四十年工作经验的外国农业专家抱怨说:「在狡猾的商人变富之时,诚实勤劳的农民却无人理睬。」由于没有同时制定出规章制度,在现阶段人们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概念几乎毫无所知。
第二个因素是,在文化革命动乱期间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使得失去控制这种情况复杂化了。在一个主要依靠教育和外部对人的行为加以限制的社会里,这一代中最坏的人在追求富裕生活时是不讲道德的。
第三个因素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物质匮乏心理和多少年来认为生活就是损人利己的看法。人们在上公共汽车时就可以感到对匮乏商品的争夺。
最后一点是,中国社会上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存在对待朋友和对待不相识者的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这种风气已扩大到把外国人也包括进去了。在中国工作的许多西方实业界人士认为,中国人向他们提出的要求简直就是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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