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经济领域采取紧急措施
河内来讯
越南自从去年八月进行物价、工资和货币改革至今,财政经济出现了新的混乱,物价成倍暴涨,引起广大群众强烈不满,越南官方说,今年第一季度每月物价上涨指数为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但西方通讯社认为,物价上涨指数要高出上述数字的两三倍。研究越南经济的人士普遍认为这是一场“短命的和失败的改革”。
越南当局为克服困难,在经济领域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
第一,在重新组织和加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大力促进生产,特别是粮食、食品以及日用品生产。扩大基层单位生产和经营自主权,排除物资供应、财政、银行在组织制度及政策方面的不利因素以及各种消极现象,明确区分国家行政和生产、经营的管理职能。
第二,加强和巩固国营商业,扩大商品交流,加速对私商的改造,加紧对市场和物价的管理。
首先是对那些重点地区和重要商品,立即对大米以及其它战略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垄断。对一些由国家统一管理的生活必需品也要立即制定必要的政策并采取一定组织形式的保证。
第三,稳定物价,制止物价暴涨。要求各工矿、企业、商业部门不要被动地追随自由市场价格,要严格执行物价纪律。对供求紧张,价格变动大的地区,还规定暂时恢复对某些必需品采取两种价格制度,即恢复对一部分人的平价定量供应,并根据物价变动情况给予一定的“物价补贴”。
第四,采取一些特别和紧急的政策、措施以便实现预算平衡,稳定国家财政支出和币值,包括重新安排并精减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的国家机关和政府行政人员,转移到生产、经营和服务行业中去:对银行的组织和体制进行改革;加强对货币和现金的管理和回收;加强财政制度的检查和清查;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财政制度的行为。
第五,进一步扩大基层单位在生产和经营方面的自主权,继续扩大计件和承包制的范围,逐步废除一切由国家统包统管的包干制度。放宽对私人小手工业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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