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公共关系”?
【香港《文汇报》七月一日文章】(作者张汉彪)
现在已经是八十年代后期,香港之有公共关系已经有二十年了,所以大家都知道公共关系大概是什么,但仍然很少人能给它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在早期,所谓公共关系就是用宣传的手段去影响他人。事实上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人抱着这种见解。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几十年间,公共关系发展了双程沟通的观念,那就是说公共关系的涵义不止是单方面的宣传,而且是在某机构或某一个人与公众之间建立起双程的沟通以便获得相互的了解,因而使整个机构或个人能获得公众的接受。最近公共关系更发展到关注公益的问题,那就是说大家更重视整个社会的利益,而主张机构中某些人或整体的行为如果有违反公益之处,应该由机构的一方负责加以调整以便适应环境。
总括来讲,公共关系是有计划地建立或改进一个机构或个人与任何一群人或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其主要目标就是协助这种机构或个人去获得及保留所应得的良好信誉,而且在任何时间都不能抵触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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