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师的困扰
【香港《华人》月刊10月号文章】题:台湾师资的困扰(作者威岩)
从今年台湾师范学院招生的情况来看,与往年相比,录取的标准大幅下降,这一现象反映出台湾学子不愿当教师、不愿以教育为职业的心态。
在台湾,师范生享有公费待遇,学成毕业后可以分配到国民小学任教师。尽管有这样那样的优遇,但仍吸引不了学生的兴趣。究其原因是,在目前台湾社会的条件下,家庭环境较富裕,每月公费只是台币2000元,此区区之数仅够温饱而已,公费对师范生的激励作用不大。当教师工作繁重,特别是小学教师。
近一两年来,台湾经济成长较快速,工商企业就业的机会增加,找工作谋职业较容易,大学毕业即失业的现象较少。再说,从事工商企业的工作,待遇远比教师要优厚得多。
根据台湾的师范教育法的规定,师范生毕业后,必须于服务期满后,才能继续深造。这一限制,也影响了部分有志深造的青年学生,在他们提笔填写投考师范学院的志愿时,不能不斟酌再三。
教师难当,与今天的台湾有关教师的种种行文规定也有关系。台湾当局将教师列入军人、公务员同一范畴。由于列入军公教的范畴,教师的权益就受到限制,比如台湾开放到大陆探亲,基于所谓“国家安全”的理由,教师就不能像一般人那样容易获准赴大陆探亲。
基于权威的需要,台湾当局规定教师和“国家”的关系为特别权力关系。由于这一关系,教师和学校、政府间不是“私法契约关系”,
而是处于一种广泛的命令
与无条件服从的关系,丧
失了平等的地位。因为“特别权力关系”适用于教师,使教师在校内受压制,而在社会上,与经济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奢靡消费风气相比,教师的生活条件明显十分寒伧。
教师的工作没有保障,当教师无安全感。在台湾,对教师采取聘任制度,教师教完了这学期,不知下学期的工作在哪里,年年待聘书。通常,聘任制度不外乎是聘任和解聘两种,但在台湾却有一种特殊的“不续聘”的名目,手中握有解聘权力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决定一个教师的命运,在“不续聘”的名义下,可以规避解聘时所应具要件和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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