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农村家庭的变化
【苏联《星期》周刊第十七期文章】题:农村里的婚礼
从许多指标看,现在的农村家庭与城市的差别不大。苏联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人种学研究所最近几年进行的调查及统计资料都说明了这一点。从远东、乌兹别克、摩尔达维亚和波罗的海沿岸共和国以及莫斯科州等中部地区收集的农村家庭生活情况的材料看,它们有地区特点,有不同的地方传统和民族习俗,而最主要的是,都有了不同程度的都市化。
都市化对农村家庭的影响很大。这不仅是因为城乡距离靠近,主要是因为交通方便。苏联的大多数农村居民离开城市或大的区中心只有一小时左右的行车距离所以处在城市的影响下。
由于离城近,农村人口外流,特别是单身男女青年,而且外流是有规律的。譬如男青年应征入伍,女青年找不到对象,就会流往城市,并在那里嫁了人。等男青年服役期满回村,适龄的女青年已经没有,于是这些男青年也流往城市。六十年代,特别是七十年代,从农村里走了不少青年。现在青年外流的现象已有所缓和。现在青年妇女即便有了孩子也希望参加工作。近百分之七十的妇女认为,参加工作不只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个人地位。
谁是一家之主,这在宗法制的农民家庭里,回答只有一个:男人。而现在尽管干活还是以家庭单位为主但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却是各种各样的。有的人觉得,家里的事主要是妇女干的,她培养下一代,操理家务,管钱财。有的年轻丈夫也认为妻子管钱更合适所以一家之主,可能是年长的妇女,也可能是年轻的丈夫。随着农田扩大,妇女干活的地方越来越远,加上农村对教育子女的要求日益提高,上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孩子大大增加。
再说说离婚情况。一家人发生争吵,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还会有。可是在旧时,农村里是谈不上离婚的,因为夫妇之间各有所需,女的要靠男的体力干农活,男的要靠女的操持家务。再加上宗教禁忌,要求女的对男的百依百顺。
现在离婚不仅法律允许,实践中也行得通。妇女离开丈夫完全可以生活,她有收入,受过教育,而且受的教育往往要高于男人,在农村经常是男的上过训练班,而女的却受过高等或中等专业教育。所以农村也同城里一样,离婚常常是由女方提出的。主要原因是丈夫酗酒。由于年轻夫妇随时随地准备迁出农村他们不置家业,不生孩子,两人散伙时,更没有什么割舍不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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