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礼貌二十四条
【台湾《经济日报》六月六日报道】商业礼貌应该怎样推动?经济部商业司提供二十四项建议,将在促进商业礼貌运动中全面推广。商业司的建议是:
一、接待顾客时态度应亲切诚恳,且面带微笑。
二、顾客至上,不论衣着面貌,亦不论其采购金额大小均应一视同仁,亲切接待,诚挚服务。
三、对顾客应不厌其烦地提供所需服务,如连续提供不同款式、不同尺码,甚至不同产品等,使顾客感到满意乐于采购。
四、对参观询购而未采购之顾客,也应保持良好态度,促使其再度光临。
五、切勿与顾客争辩、冲突,遇有误会或纠纷则应婉转解释,以免引起顾客围观,造成不良影响。
六、对顾客的建议事项应表示谢意,凡可接受者当尽速采行,有困难者则表示将向上级反映,切勿立刻拒绝,而使顾客难堪扫兴。
七、勿作夸大不实的虚伪宣传,欺骗顾客仅能得逞于一时,一旦被人发现,众口铄金,徒然招致反效果。
八、对同行应以设计、品质、款式及良好服务态度等取胜,避免恶性削价竞销。
九、遇无顾客所需的产品时,应不吝介绍其他行号。
十、对精密或较复杂的新产品应附详细说明书;外销商品则应附外文,最好是当地语文的说明书。
十一、养成责任观念,保证所售货品品质,在一定期限内准予退换。
十二、应视商品性质加强售后服务,如定期保养,检查或更换零件等。
十三、切勿恶意中伤同行,以保持本公司行号的良好风格。
十四、服务人员服装整洁,视公司性质尽可能穿着制服。
十五、原则上先来先服务,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因事制宜,如招呼顾客在餐厅入坐,需视来客人数及餐桌大小而定,避免一、二人占坐大桌。
十六、服务应本公平原则,不可厚此薄彼。
十七、切勿在顾客面前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以免令人生疑,易滋误会。
十八、顾客说话时应予倾听,勿随意打断,如确有必要时亦应先说“对不起”。
十九、在与顾客交谈时尽量多用“请”、“谢谢”等礼貌敬语,送客时则说“再见”、“欢迎光临”等。
二十、接待顾客时切记“发薪水的是顾客,而非老板”。如此,当可在无形中树立起接待礼貌观念。
二十一、在接待顾客时,心理上应有“顾客的满意,是我们的成功”,“要使顾客高高兴兴进来,快快乐乐出去”等服务观念。
二十二、接听顾客电话询问时,语调应亲切和蔼,并首先报出自己公司名称及向对方问好,随即请教名称及其需要。结束时,除应道谢外,并应对其电询电购事项立即处理,切勿拖延或遗忘。
二十三、对顾客书面或电报询购事项,除有特殊原因外应尽速答复,因顾客很可能同时去函或去电数家有关公司,先答复而又具体,常先获订单。
二十四、当工作特别忙碌时,公司业务主管应机动抽调其他人员临时协助,以免因某项业务过于忙碌,照顾不周而发生欠礼貌事情,或其他引起顾客不满事故,贻误商业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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