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要根据国情进行改革
匈著名经济学家涅尔什说:中国在理论上把改革提到了一个新高度;改革的关键是增强经济活力;强调在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必须进行社会和政治领域的改革
【匈牙利经济周报《观察家》五月二十二日一期文章】(作者匈党前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现任匈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顾问涅尔什·雷热)
在欧洲以外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大概是古巴首先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货币和商品关系的想法。中国在七十年代末也开始实行改革,并在理论上把改革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八十年代,保加利亚提出了坚决实行改革的设想。最近苏联提出的改革设想也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实际上,除了阿尔巴尼亚外,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提出对经济体制进行重大改革的想法,没有一个在斯大林时期形成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能得以顺利发展的民族经济。很长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是这样来看待社会主义的,即随着所有制关系的改变,生产关系和人们的认识也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变化,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比较容易地就可以建成。但是,早在五十年代后半期,特别是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人们发现在社会主义所有制条件下也存在着许多阻碍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家在很多方面依然保留了进行革命改造时的特点,也就是说国家的活动过于行政化,对国家活动的监督又缺乏足够的民主。对于改革者来说,从一开始他们就很明确,经济体制改革要真正取得成功,必须同时进行社会和政治领域的改革。我坚信,从长远观点来说,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必定都要进行经济改革,当然是根据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进行的。不能把任何一个国家看成模式,但是利用商品和货币关系、市场以及实行社会分工,从原则上和实践上来说也是不可避免的。
社会主义国家国内局势的稳定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因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去承担必要的改革带来的一定风险。我认为,社会主义发展不能象军队检阅那样,大家站在一条线上,同时起步。我认为,如果象个旅游小组那样倒更合适,大家都同时朝着一个目标前进,但有的人可以走得快一点,有的走得慢一些。
在改革的年代,很多人在如何看待社会现实的问题上还没有主见,经常出现一些错误的看法。因此,澄清思想理论问题是改革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九六八年以后,还有许多理论问题没有澄清。
改革要取得成功,光有一个想以强制的手段实行改革的坚强的、少数人的核心是不够的。
光有这个核心最多只能开始改革的进程,但并不能把改革进行到底。
改革应当同国家生活的民主化联系在一起,应当建立在更为广泛的社会—政治基础上。
改革的关键在于增强经济的活力。尽管从暂时的利益考虑,匈牙利的经济可以追求生产数量上的发展,而不是按市场需要去发展,这种发展会导致内外经济平衡遭到完全破坏。但是不增强经济的活力,就无法调动整个社会。
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
但是,如果不搞改革也会出现矛盾。
区别就在于,在改革的过程中经济的振兴将给人们展现美好的前景,而迟疑不前只能带来错过摆脱困境机会的危险。
就这点而言,我们正处在十字路口上。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