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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保险制度透视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2-06-1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本保险制度透视 老年人口比例日益增大使国民负担不断增加,对整个日本社会的发展构成了威胁。随着时代的变化,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从根本上作出重大'...

日本保险制度透视


老年人口比例日益增大使国民负担不断增加,对整个日本社会的发展构成了威胁。随着时代的变化,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从根本上作出重大抉择
【《日本瞭望》月刊5月号文章】题:政府主管的各种保险制度(作者 共同社新闻中心副总编辑伴武澄)
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采用税金形式,由国民负担福利事业的费用;另一种是同税金分别核算,征收保险费,开展福利事业。
养老保险:失衡严重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始于1941年,当年正值太平洋战争爆发。当初,这项制度以体力劳动者为保障对象,称为“劳动者年金保险”。老年、伤害及死亡时家属或本人可以领到养老金。加入养老保险后,连续20年交纳保险费的人,满55岁后,每年可以领到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养老金。这项保险是强制性的,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参加了保险,但是同征收的保险费相比,领取了保险金的人却较少,保险基金的数目非常庞大。从当时战争的角度来看,这项保险同时具有强制储蓄的功能。
二战结束后,这项养老保险制度扩展到普通工薪族,随后日本又制定了个人营业者参加的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到1961年,几乎所有参加工作的人都参加了某种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实现了“全民保险制度”。
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独到之处。刚开始实施的时候,以预先积存将来所需保险基金原始资本的“积存方式”起步,后来又采用了从当时参加保险者的保险费用中提供每年所需保险基金的近似“赋课方式”的办法,随后“赋课”的内涵逐年加强。目前,日本厚生劳动省统一管理的保险基金尚可发放5年的保险费用,然而这项保险基金的发放能力正在逐年下降,令人不安。
现在,日本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保险者有7000多万人,而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为1800万,也就是说,现在每4个劳动力要负担1个老年人的生活。
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出现了长辈晚辈之间或不同地区之间在“受益”与“负担”方面失衡的问题,各种养老保险之间在“领取”与“负担”方面出现的平均化现象也日益严重。进入90年代后,利率的长期低迷,使大约150万亿日元的养老保险基金受到极大影响,当初制定的支付养老金的长期计划同支付现状之间出现了很大的差异。
鉴于上述情况,最近10年来日本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多次修改。首先,把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此外,养老金的支付额根据每年的物价上涨情况逐年提高,同时将交纳保险费的年龄上限,从以前的60岁改为有收入者的年龄上限为69岁。
从今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市场出现了新动向。企业的养老金采用了储蓄保险养老金制度(简称401K)。除了国民养老保险和厚生养老保险以外,很多企业另设养老保险。大多数情况下,企业设置的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各负担一半,各企业的支付金额及支付期也存在着很大差异。
以前,在“稳定运用”的大前提下,利用上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对股票等风险较大的金融商品进行投资非常困难。而且公司职工如果中途脱离该企业,将失去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因此企业养老保险被视为阻碍职工自由调动工作的一大障碍。401K从结构上改变了过去不合理的作法,公司职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选择养老保险组织,即使中途脱离公司也可以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公司。
以前,在日本,即使60岁退休,一半人多少有一些储蓄,加上退休金和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加上厚生养老金,每月大约23万日元),最起码的生活可以得到保障,而未来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则令人堪忧。(上)

日本的养老金手册、养老保险证和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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