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妇女的离婚权利
【路透社德黑兰五月十八日电】一家报纸说,伊朗人正在发现难以接受妇女离婚权利,而且仅德黑兰就有大约一百起婚礼因在这个问题上有争执而取消。
《消息报》说,问题的出现是因为结婚双方对两年前由最高司法委员会起草的一项妇女离婚权利法案不了解。
虽然它的十二条条款是可选择的,但是它们必须在举行婚礼时宣读,让男女双方决定是否接受。
《消息报》在对这个问题进行的两天调查中说,政府推广婚约选择的意图是要“加强婚姻关系、保护妇女权利以及使她们在离婚时免于受到压迫”。
对丈夫来说主要的障碍是第一条,该条规定,在不是妻子提出的离婚中,丈夫应把婚约期间收入的一半归女方。
另一条新的规定包括在男方不向女方提供家务管理费用、得了重病、发疯、有犯法行为、吸毒或失踪的情况下女方有权离婚。严格来说,穆斯林男子要想离婚无须提出理由,因此《消息报》援引一位男子在离婚法庭上的话说,这些条款将制止“男子象喝水那么容易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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