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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制定法律保障职工再就业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2-05-2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匈牙利:制定法律保障职工再就业 匈牙利人口1000万,东欧剧变后,由于经济急剧倒退,失业问题愈来愈严重。1993年6月,失业人数达到历史最高峰,为65·7万人,失业'...

匈牙利:制定法律保障职工再就业



匈牙利人口1000万,东欧剧变后,由于经济急剧倒退,失业问题愈来愈严重。1993年6月,失业人数达到历史最高峰,为65·7万人,失业率高达12·6%。随着经济的转轨和结构的调整,特别是近年来经济稳步发展,匈牙利就业情况逐步好转,失业率下降。今年1月底,全国在册登记的失业者是36·8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2%。
匈牙利失业情况有所好转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经济转轨后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就业问题。早在1991年,匈牙利就制定了其历史上的第一部有关促进就业和安置失业者的《就业法》,把就业和失业问题纳入法律的轨道。近年来又多次修改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其不断完善。
二是匈牙利从1991年起建立了“劳务市场基金”,为增加就业和安置失业者提供了资金保障。“劳务市场基金”下面还分别设立就业基金、专业培训基金、失业者安置基金等。“劳务市场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和事业单位上缴的专项资金、在职职工工资中上缴的保障金和国家财政拨款等。
三是匈牙利建立了自上而下、相互协调的就业及失业管理机构。目前,全国的就业问题主要由经济部统管,设立由专职副部长领导的就业秘书处。政府各部都设有相应的就业司。布达佩斯和全国19个州都建立了劳务委员会作为就业的领导和协调机构。与此同时,各州和布达佩斯还建立了20个“劳务中心”(下设174个办事处)。今年4月国会大选中获胜再次上台的社会党政府表示,将更加重视就业问题,已决定单独成立与此有关的就业政策与劳动部。
四是建立了相对有效的失业者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匈牙利《就业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凡是参加工作4年以上的职工,在失业后的9个月内,每月都可以从劳务中心领取“失业津贴”。
劳务中心的基本任务是为失业者发放失业津贴、组织培训、帮助他们再就业。职工失业后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到所在地区的劳务中心登记,双方签订协议,各自承担不同的义务。失业者的义务是与劳务中心合作、保持经常联系、参加再就业培训、接受中心为其新找的适当工作。如果失业者无理取闹,不履行义务,劳务中心可以废除协议,不发放失业津贴。如果双方发生纠纷,由法院作出裁决。
按匈牙利法律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裁减职工前至少3个月的时间内必须向所在地区的劳务中心通报其裁减的计划,以便中心早作安排。劳务中心有义务向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协助企业对职工在内部进行转产培训,并可以为此提供一定的资金。
对失业者,劳务中心可以介绍新的工作和单位,也可以根据社会的需要和本人的要求帮助失业者自谋职业。在这种情况下,劳务中心以招标的方式,除向自谋职业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技术服务外,还可以向他们提供一定数额的无息贷款。贷款一年后开始偿还,5年内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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