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学者这样评价“干私活的人”
【苏联《消息报》四月十五日文章】题,如何研究“干私活的人”(作者经济学副博士卡拉佩强)
我不喜欢“干私活的人”这个说法,我们把他们称作干零活的人。当然,在这些人中有一些老奸巨滑的投机分子,他们自己不干活,而是组织包工队,订合同,操纵资金,寻找油水大的工作,并因此而获得高收入。但这只不过是存在干零活的人中的缺点,它的产生是有种种原因的。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材料,干零活的人有百分之五十五根本没有被吸收参加社会生产,百分之二十是临时参加,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是正式就业,但他们又对所从事的工作不满意。
有人问:为什么有人只能挣二百卢布,而“干私活的人”却能挣上千卢布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先要作个比较。在许多地区干零活的人完成的工作量要比农村建设局和集体农庄建筑联合公司下属各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的总和多一倍。而且工程项目全部竣工。但是该公司所属单位承包的工程却有百分之四十未竣工。在许多情况下,当地建筑人员都要把工期拖长一至二倍,致使工资基金超支。所以我们在比较之后得出一个结论:用任何标准衡量,干零活的人的工作效率都比当地建筑单位高出很多。原因何在?包工队一般每周休息一天。它们的技术水平很高——尤其是石匠、抹灰工、沥青工、司机、机械工。而主要的是有纪律、劳动组织和报酬原则合理。干零活的人能感受到他们干的活和工资的直接关系。
我曾沿着干零活的人的外出路线追踪调查,调查使我对他们的劳动表示钦佩。当然,也有人谴责这种劳动说什么他们是为了钱而不要命地干。但无论如何总不能把这种劳动报酬称为非劳动收入。我们研究的主要结论之一是:干零活的人的收入绝不是由于别人对他们特别“发善心”的结果。收入高的“秘密”在于他们进行了强度大的紧张劳动,仅此而已。我们计算过:收入总额完全符合部门现行的严格标准,单价和定额。那么实际付酬情况是怎样的呢?就拿一个典型的包工队作为例子来说吧。七八个人的包工队在一个季节里修建六所房子——两单元的砖房。每所房子预算造价为一万八千卢布。工资基金为百分之二十。如果按期交工,而且质量优良再增加这个数额的百分之四十。这就是说每个月可拿到八百到一千卢布。但要考虑到,一个旅工季节大约是半年,所以一年的月平均收入约为五百卢布。
有人指责包工队员腐化堕落,说他们酗酒、挥金如土……可是如果他们酗酒,又怎能从早干到晚呢?
一般地讲,经济工作者对干零活的人基本上持肯定态度。公安机关则持否定态度。这种态度的依据是什么?我们了解过。首先是投机分子的“活动”,对于干零活的人来讲这也是一种不幸。其次是干零活的人挣钱太多。报上已不止一次指责过这种说法了。我只想补充一点,许多人完全是在心理上接受不了干零活的人——说什么大家都靠工资生活,而这些人却比别人拿的多。对这个问题干零活的人确有一部分过错,因为他们有时拼命想多捞钱。
我觉得应该把干零活当作一种招工形式。不言而喻,在此情况下应明确地肯定干零活的人是临时性劳动集体即包工队的成员。同时要保持包工队的优点。
最后我要说的是,对现象持否定
态度往往是由于对它缺乏起码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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