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南方的浪潮(九)
越南热切希望吸引外资来钻探近海石油、建设炼油厂、开采铝矾土和锡等矿藏、建立农产品和海产品加工厂以及在海防和胡志明市的出口加工区内兴建消费品工业。越南高级官员对本刊记者说,六月份将颁布新的外国投资法,以取代一九七七年开始生效的一项投资法。
官员们直言不讳地承认,越南缺乏现金,要为实现工业化和农业的发展积累资金,越南只有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可供出口。新投资法的目的就是要以可与东南亚邻国竞争的有利条件向西方资本家提供越南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
在起草这部新法时,越南除了向某些与河内友好的国家请求帮助以外,还曾向联合国请求帮助。据有些人士说,按照这部新法,合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可以超过以往规定的百分之四十九的限度,最多可达百分之九十九,外国合伙人可在越南派驻经理人员。利润税将定在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之间,而且在若干年内可以免税。
对外国人参加将不规定时间限制,并且将作出不收归国有的保证。在出口加工区将允许外国资本独资经营,投资者按同政府商定的标准向工人付工资。
苏联集团国家多年来一直在越南参加一些项目的建设,这些项目会使主张国际主义的列宁纵在九泉之下也辗转不安。苏联及其东欧盟国由于它们在越南的大量投资无法得到任何收益而感到灰心,因此越来越多地要求在商定的时间内从合资企业的产品中得到一大部分份额,有的项目则要求得到全部产品。
不论越南正在制定的投资法在理论上多么具有吸引力,美国和越南没有关系以及河内因占领柬埔寨而与西方其他许多国家没有来往的状况,对河内争取经济独立的努力将继续是一个大问题。今天的油价对石油勘探也很难起到鼓励作用。而且,越南很可能已经误了点。例如,中国已经开始干了好几年,可目前尚未从日本这样一些潜在的来源吸引到数量可观的工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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