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中国劳工索赔案在日判决
【时事社东京4月26日电】题: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判决日本三井矿山公司向二战中国劳工赔款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日本强行拉到福冈县等地煤矿劳动的15名中国劳工,于2000年以日本政府和三井矿山公司(总公司在东京)为被告,向日本福冈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方面赔偿3·45亿日元,还要求日方在报上刊出广告表示谢罪。对此,日本福冈地方法院26日下午作出判决,命令三井公司向原告张宝恒等15名中国劳工支付总额1·65亿日元。而对15名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提出的诉讼,福冈地方法院予以驳回。日本方面判决日本企业向二战期间被强行拉到日本当劳工的中国人赔偿这还是第一次。
对于上述判决,三井矿山公司表示不服,即日提出上诉。原告方也因日本政府未被追究责任而表示不服,准备继续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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