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刊工业新闻》载文认为:知识产权信息的价值不断提高
【日本《日刊工业新闻》10月14日文章】题:知识产权信息的价值(作者协和专利法律事务所律师大川晃)日本信息令人垂涎知识产权信息是指与工业产权(即专利)、著作权(包括编制程序权)、半导体芯片电路布线利用权、根据种苗法受保护的权利、贸易机密以及与技术情报有关的信息。在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里,知识产权信息的价值正不断提高。
在知识产权信息中,工业产权信息、特别是专利(技术)信息,其价值不断提高的趋势最为明显。专利技术信息(专利和新型制品公报)既是与新技术有关的信息,同时又是表示出专利权和新型制品权这种排他性的、属于垄断权内容的信息。另外,专利信息在当今的高技术时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注意。我国专利信息的内容丰富、信息量又大,成了欧美企业的垂涎之的。国际流通相当活跃专利信息是来自于专利制度的信息,即以申请专利(发明)为来源的信息。因此,专利信息与申请专利件数成正比增加。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申请专利的件数大约为110万件,我国约占42%。
专利信息不仅仅是最新的技术情报,它还具有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便可加以利用的特性。因此,专利信息每年发表的数量增加,其存储量也与年俱增。
另外,从国际间的联系来看专利信息的流动量,也可以知道它在主要国家之间的流通是相当活跃的。据估算,1920年以后发表的、仅日、美、英、德、瑞士以及苏联等主要国家的专利信息,估计至少约有2500万件,预计10年后还将翻一番。
专利信息在企业里可以用作开发技术时的尖端技术调查、技术预测和动向调查、专利权的冲突调查、或者企业活力的调查等。日美欧网络化计划日本于1971年设立了日本专利信息机构,建立了日本专利信息的数据库,并提供给企业。国际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促进了国际专利的分类和专利信息的标准化。
我国专利厅为了适应专利申请的剧增和审查时所使用的庞大的专利信息量,正在推进计算机网络化计划。即从1984年开始用10年时间投资大约1200亿日元,以实现申请专利的电子化并建立综合专利信息数据库。另外,在日、美、欧专利厅的三极之间已开始了以各自的计算机网络计划为基础的合作事业。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将这些已建立起来的或者互换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向民间公开。但是,为了保证其利用条件的稳妥性,消除由于语言不同产生的同欧美间的信息差别,有必要建立专利数据库,并制定公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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