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罗素法庭」?
本版二月十八日发表《罗素法庭提出邓小平为八五年第一善人》的消息后,云南老山前线刘质子和刘春灏等读者来信询问“罗素法庭”是什么样的机构。
据罗素和平基金会提供的材料介绍,罗素法庭是由罗素和平基金会组织的旨在维护世界人权的法庭。罗素和平基金会是由著名英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伯特兰·罗素(一八七二——一九七○)于一九六三年创建的。他是一位和平主义者,晚年曾亲自出面调解古巴导弹危机等重大国际冲突。
罗素和平基金会的工作目的是促进和平事业,推动对裁军、战争及战争威胁等课题的学术研究工作。
罗素夫妇生前分别任基金会的名誉主席和名誉副主席。现在基金会由一个六人组成的理事会管理,会址设在伦敦的罗素故居,附有图书馆、档案室、画廊和出版社。
罗素在一九六三年初便开始关注越南局势。根据基金会派往越南的会员发回的调查报告,一九六六年第一个罗素法庭应运而生。该法庭一九六七年在斯德哥尔摩和哥本哈根两次开庭。
一九七四年基金会组织了第二个法庭,审理拉丁美洲国家中的镇压人民的问题,开庭三次。审理工作涉及到拉美大陆的许多著名政治家和文化名人。
第三个法庭成立于一丸七八年,目的是审理联邦德国的侵犯民权问题。第四个罗素法庭一九八○年成立于阿姆斯特丹,审理内容是南北美洲印第安人的待遇。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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