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一少女因恐吓罪被判刑
【路透社温哥华3月25日电】今天,加拿大一少女因恐吓被判负有刑事责任。她对一位同学的威胁促使后者自杀,该案件引起了人们对校园恐吓问题的关注。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法官吉尔·劳恩思韦特说,这位少女威胁了唐—玛丽·韦斯利,而这位14岁的受害者在最终结束自己生命之前有理由为自身的安全担忧。
韦斯利在2000年11月自杀。此前,她接到一位同学的电话,对方指责她散播谣言,并威胁道:“你死定了。”她在遗书上写到,因为同学开始在学校里威胁她,所以她害怕。
被判刑的少女现年16岁,她在法庭上承认是她打的那个威胁电话。但是,她说自己不是认真的。由于年龄问题,她的姓名不能公开。
韦斯利的母亲说,此项裁决对于全加拿大受过恐吓的学生来说都是一次胜利。今天被裁定有罪的这位少女将在少年犯监狱中度过3年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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