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打算限制散布错误观点的外国报刊
【香港《远东经济评论》一月二十三日报道】题:政府打算限制批评性的外国出版物(记者苏海尼·阿兹纳姆发自新加坡)
新加坡政府最近宣布它打算控制那些散布错误观点的外国出版物的发行量,这件事在这里的商业和新闻界引起了严重关注。按照业已提出的对一九七四年颁布的《报纸和印刷品出版法》的修正案,对那些在一段时间之内表现出“歪曲事实真相”和“在一些当地存在的问题上煽动人们情绪”的倾向的出版物,将公布它们的名单,并限制其发行份数,但份数限制到多少,没有透露。只要在限定的份数范围内,发行工作仍然不受法律限制。
交通和新闻部政务部长黄根成一月十日在议会里说,“新加坡人可以去阅读别人对我们的评论,但是这些出版物不应通过在新加坡大量发行来赚钱。”
他说,政府欢迎外国出版物,“即使它们并不总是同我们的观点一致,并不总是能理解我们所有的问题”。但是,他在“公正的评论”和“影响新加坡人的舆论的宣传运动”之间划了一条界线。
黄根成解释说,虽说干脆予以取缔的做法更简便些,但“取缔也许会被这些出版物曲解为我们害怕让我们的人民看它们的报道”。上述修正案预定要在二、三月份举行的下次议会会议上提出来。
根据一九六七年颁布的现行《不良出版物法》,政府已经被授权取缔它认为对新加坡人有害的出版物,例如,政府对于《花花公子》杂志就是这样取缔的。可是,现在很明显的是,被视为目标的与其说是那些可能危害新加坡人的道德的出版物,不如说是那些企图“通过歪曲事实真相来左右当地舆论”的出版物。
在新加坡印刷亚洲版的一些出版物已经受到了现行的《报纸和印刷品出版法》的限制,因为它们必须每年重新申请出版许可证。这些出版物中著名的有《亚洲华尔街日报》、《国际先驱论坛报》、《经济学家》周刊、《时代》周刊和《今日美国》杂志。但是,在新加坡发行的大约三千七百种外国出版物中,在这次拟议的立法中首当其冲的很可能是那些比较大的在亚洲出版的出版物——《亚洲华尔街日报》、《亚洲周刊》和《远东经济评论》。其他报刊,因为发行份数比较少,所以不大可能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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