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苏联推行家庭承包制
【本报讯】据苏联《社会学研究》季刊去年第四期报道,全苏农业科学院个人副业发展问题研究室曾召开扩大会议,讨论推行家庭承包制问题。
与会者最后通过了一项建议书,建议给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选择家庭承包形式和规模以更大的权利,并建议一九八六年在农科院范围召开在农业中推行小组劳动组织形式(即家庭承包——本报注)问题的全苏科学实践代表大会。
这次会议是由全苏列宁农业科学院院长、科学院院士尼科诺夫主持的。他提请与会者密切关注这一问题的巨大社会意义和探索这种形式的必要性。
格鲁吉亚国家农业委员会副主席卡库利亚在会上发言,认为家庭承包是条件复杂地区解决农业一系列尖锐问题的唯一途径。
据《社会学研究》报道,在会上发言的人,说明了家庭承包制的社会主义性质,论述了家庭承包制的优越性,并批判了阻碍推广这种新的组织形式的守旧思想。全苏农业科学院个人副业发展问题室主任什梅廖夫的专题报告说,一些学者和实践家对家庭承包制采取克制、有时是否定态度,是由于对这一形式的认识有所不同造成的。他说,家庭承包不一定只限于一个家庭的成员,它可以是家庭之间的自愿联合,也可以同作业队承包相结合,家庭承包作为生产队承包的变种,就其本质来说,并没有超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范畴。他指出,家庭承包制在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如保加利亚、匈牙利、越南和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并举例说明它在苏联许多州顺利实施的情况。他说,现在重要的是要正确权衡家庭承包制的利弊,建立有效的法律、经济和其他定额制度,以使其走上正确的发展轨道。(胡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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