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化而无效率的台湾「国营企业」
【台湾《中国时报》一月四日社论】题:对国营事业总资产突破三兆元的忧虑
依照行政院的最新统计,我国全部国营事业的总资产已突破新台币三兆元,创下历史性纪录。据说这一资产总额是国内一百家大民营企业集团总和的四倍。至于其业务范围,则可说无所不包,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是喜悦,而是忧虑。
我国的国营企业,过去在大陆及迁台的最初十余年,一般都能称得上是经营良好,甚至超越当时的民营企业。但经过几十年的演变,情形便有很大转向——转向腐化与无效率的一面。这有三个原因:
一、缺乏管理人才。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国营事业,除少数董事长以外,实际经营都由技术人员负责。以为会开机器,就会管机器;会管机器,就会管人;会管人,就会无所不可管了。结果便是腐化与缺乏效率,最近几家大国营企业的表现,足可证明此点——国营事业的规模已远远超过现有负责经营者的才能了。才不胜任,必然衰败。
二、独占与特权。可以将我国国营事业的经营方式概分为两大类:一为独占经营,一为特权经营。独占便是将所有竞争者都排开,然后可以自由决定产品的价格、品质、数量,不必讲求服务态度。特权便是虽然有许多竞争者,但是在资金融通、产品销售、材料采购等方面,都享有竞争者所不能享有的优惠,其在决定产品的价格、品质、数量等方面的自由,虽然没有独占者那样大,但也相差无几。但是这类事业却时常亏本,那就是因为腐化到糜烂了的程度。我们这一类亏本的国营事业为数不少。
三、政经不分。国营事业即是政府办的事业,是政府就要搞政治;搞政治,就一定要搞到国营事业头上。所以政府办生产事业,一定政经不分。
基于以上原因,怎不令人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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