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管制下的自由
【英国《星期日电讯报》5月24日专访】题:首相自己谈撒切尔主义的实质(记者布鲁斯·安德森)
“我对任何事情都不抱想当然的态度。一切的一切。我片刻也不认为大选是十拿九稳的。选票得靠我们去争取,我们得使选民心服口服。我相信我们能够也一定会在论战中获胜,并使选民心悦诚服。但是我再说一遍,我对任何事情都不抱想当然的态度。”
我5月20日在唐宁街10号首相的书房里对她进行了一个小时的采访。当时,首相正处于战斗前夕那种精神状态之中:激动不安,企足而待,但也顾虑重重。她谈到了英国面临的种种问题。但是象以往任何时候一样,她已经为把所有的政策问题同她的总的哲学观联系起来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她宣称,撒切尔主义的实质就是指法律管制下的自由。人们在生活中必须享有自由并且“根据自己的愿望行事”。在头两个任期里,现政府砍断了“束缚着格利弗的数千条绳子”中的许多条。这一切都要求对政府的作用加以限制,但是在那些限制以内,政府必须具有决定权。
政府必须善于干那些只有政府才能干的事情,必须坚决地维护我们的防御能力;坚定不移地维持法律与秩序,坚决维护国家的币值和财政收入。”
如今,地位相当卑下的个人和家庭也能获得资本。撒切尔夫人对这一事实感到快慰:“我们是一个救助政府”。这就实现了保守党的“权力属于人民”的口号。
在这一切当中,选择是至关重要的:“没有选择就没有道德。选择是基本的人权。选择是道德观的实质。”
这时,我提出了反对意见:“首相,有些人会说,尽管从思想方面来说,你也许是个自由意志论者,可是从本质上讲你是一位独裁主义者。你认为人们应该享有自由——只不过是在做你认为他们应该做的事情上享有自由。”
她笑了笑,然后驳回了这一指责。“你不能把自由和放纵混为一谈——放纵是指允许强者反对弱者,这同我对一切事物的信念完全相反。没有法治,就没有自由可言,因为有了法治,人们才能够互相自由自在地生活,互相尊重对方的权利。”
我说,如果说撒切尔夫人不曾赢得全国的爱戴的话,她至少赢得了全国的尊敬。人们可能比较喜欢让金诺克做隔壁邻居,可他们并不一定想要隔壁的这个人来控制这个国家。看来首相显然是为这番话感到伤心:“布鲁斯,说我不会是个好邻居实在是太糟了。”
我赶忙解释我刚才说的话:“首相,我想说的是你的家庭永远是清白的(她突然插话道:胡说八道。),而金诺克的家庭则将充满逗人喜爱的凡人皆有的弱点,无论你有多么友善,你的至善论会把人们吓住。”
“真是胡说。”她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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