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闻界禁区多
【香港《中报》十二月二十二日译载《远东经济评论》特稿】台北一家大报社的编辑说:“在台湾要做好记者很难。”这位编辑也许可以加一句话说,做好编辑也不简单,因为国民党政府花了很大力气要把新闻报道限制在政治上可接受的范围内。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中英签署香港前途协议时,“文化工作会”训令各报社不得刊登协议全文,只准在新闻报道中提及,但台湾两大报之一的《联合报》,不顾禁令刊登了全文,结果国民党予以报复,下令把总编辑赵玉明开革。
台湾新闻界为应需求,相应加强对岛内外重大新间的报道,但是总是碰到国民党要加强控制的阻碍。国民党关切的是,新闻报道必须不违背蒋经国所订的一些基本“国策”,即不能讨论台湾与北京谈判或接触问题,以及国民党拒绝台湾独立的问题;另一项禁令是不准批评蒋氏家族人物。
其他敏感问题可以报道,但必须小心处理。目前对反对派消息的报道主要是一些民营的报纸,但在几年前,则连反对派的消息都不能报道。但是这些新闻报道都故意渲染反对派内部分裂的消息,而对于反对派团结及其他正面消息则加以淡化处理。
由于编辑与记者受到必须遵守国民党路线的压力,结果导致记者与编辑自我约束。台北一家报社的编辑说,编辑的责任形同把关,以阻止政治上不可接受的材料见报。对于那些不懂规矩的记者,惩罚的方法包括调职处分及撤职。
台湾有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法规行政管制足以影响新闻界。其中一项法律是“出版法”,执行机构为新闻局,该局主要业务为报纸、杂志和其他出版物的登记。
另一项法律是“戒严时期出版品管制办法”,由警备总部执行,主要是对付党外杂志。但在特殊情况下,报社也会感受到警备总部的压力,譬如说,前不久南部高雄的《民众日报》被以“为匪宣传”的罪名停刊七天。
矫正新闻界的政治偏失,主要由“文化工作会”负责。
“文工会”协调联系国民党部主管新闻的部门和新闻机构中的党部。
各报社记者常接到“文工会”的电话,有礼貌的建议刊登或不刊登那些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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