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得抽烟喝酒
【台湾《中国时报》十二月三日报道】内政部完成少年福利法草案,即将报行政院审查。草案明定十二岁以上未满十八岁者为少年,不得涉足酒家、舞厅、吸烟、饮酒。
本草案内容重点包括:
少年年龄界定为十二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
鉴于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易受外界环境及不当行为之影响,禁止少年涉足酒家、酒吧、舞厅及其他有害少年身心健康之环境。少年之父母或监护人及该类场所之负责人均应禁止或拒绝少年进入。
明定少年不得吸烟、饮酒,以维护其身体健康,并课其父母或监护人保护管束之责,同时规定业者不得对其贩卖或供应,俾期配合执行。
少年违反本法之保护规定,或有不当行为者,由省市或县市政府设置或指定适当场所予以辅导或必要之保护。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