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竟对与大陆直接通商四商人判刑
【台湾《联合报》十二月五日报道】被控与中共直接通商的陈国勋等四名商人,昨天经台湾警备总部军事法庭判决,分别依叛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
判决主文:陈国勋(三十四岁)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夺公权八年;念昭南(四十三岁)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褫夺公权四年;陈建维(三十七岁)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褫夺公权三年;林文杰(二十九岁)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褫夺公权一年。陈国勋等四人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生活费外,一律没收。
警总发言人刘恩祥少将呼吁社会大众及工商界人士,应确认中共统战阴谋。他说,政府一再告示国人,与匪直接通商是违法行为。他希望国人从本案中知所警惕,免蹈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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