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广告与打秋风(下)
根子还在内地问题出在香港,根子还在内地。一些来历不明的香港广告公司,能用内地机构名义在香港胡作非为,决不是偶然的。
首先,这和“一切向钱看”的歪风有关。对“向钱看”不能一概否定。但生财有道,不能乱来。征登广告当然是出版单位增加收入的途径,然而客户对在什么出版物登广告是有选择的。近年来,内地机构以来香港拉广告为目的而巧立名目编印出版物的情况日益严重,为这类出版物在本港招登广告也越来越困难。一般香港广告公司以正常的经营方式来代理这种业务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而那些敢于采取变相勒索手段的“广告公司”则敢于拍着胸膛来承揽这笔生意。
其次,这和“以权谋私”的邪气有关。某些内地机构同香港广告公司打交道的人员,热心的不是事情能否办妥善,而是自己能捞多少好处。一般香港公司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而那些蓄意要当上广告代理后敛财自肥的“广告公司”则能慷慨解囊,既馈赠“薄礼”,又邀请观光。
为什么本港那些来历不明的广告公司往往比一般广告公司更容易取得为某些内地机构代征广告的授权呢?为什么那些广告公司在同内地机构签订的合约中可以违背常规而使用内地机构“驻港联络处”的名义,并且在收取的广告费中拿到绝大部份呢?秘密就在于此。
采取措施严加整顿怎么制止香港某些广告公司假借内地机构名义胡作非为,以免国家声誉继续受到损害呢?
根据目前情况,看来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禁止巧立名目滥出“纪念特刊”之类的出版物。
对于各内地机构同香港广告公司已经签订的合约,有必要作一次全面检查。本人斗胆预测,这种合同中有违背常规之处肯定不少。顺藤摸瓜,必能发现某些人员因图谋 利而不惜损害国家利益之劣行。r中共领导目前一再强调整顿党风,如果内地机构干部的歪风被整掉了,香港那些行为不端的广告商也就无机可乘了。
秋风不能打,征集广告的正当业务还得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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