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自焚谁有责?
【美联社马萨诸塞州昆西1月28日电】在麻省理工学院自焚的女生家人今天指控麻省理工学院(MIT)管理和咨询人员玩忽职守,并索赔2700万美元。
19岁的伊丽莎白·沈来自新泽西州利文斯顿,是麻省理工学院生物学专业的学生。2000年4月,她在宿舍中自焚身亡。在死前的一年多时间内,她曾通过麻省理工学院的咨询服务接受精神治疗。
在诉讼中,伊丽莎白·沈的父母声称,学校管理人员和健康服务咨询人员未能恰当处理他们女儿表现的明显的精神疾病迹象,她曾多次以自杀威胁。而学校否认自己有任何过失。
1999年2月12日,沈试图通过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因而在医院接受为期一周的住院精神病治疗。她父母说,后来沈又多次割腕自杀。
沈的母亲说,她女儿在去麻省理工学院就学前从未表现出任何精神抑郁症状。但麻省理工学院的管理人员在上周说,从上高中起,沈一直有严重的情绪问题。
上周五,沈的家人宣布对麻省理工学院提出起诉。当天,麻省理工学院律师杰弗里·斯沃普在一份声明中说:“麻省理工学院的很多人都尽其所能,向她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和支持。”
控方律师戴维·德卢卡说,麻省理工学院的官员解释说,他们没有和沈的父母联系是由于保密法律保护学生的教育记录隐私。
从1990年至今,麻省理工学院共有12名学生自杀。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委员会在去年8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得出的结论是,麻省理工学院需要在精神健康服务领域内进行“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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