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机场餐饮暴利 亟须完善有关法规
【香港《星岛日报》1月28日报道】题:内地机场食物贵得惊人
自从北京首都机场因餐饮价格过高而被有关部门发出“红牌”警告后,内地媒体纷纷以机场物价作为报道的焦点。有记者调查发现,机场的食物价钱竟然比市面高出近十倍。虽然不少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规管这种牟暴利的经营情况,但由于内地对垄断经营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所以价格部门对此亦束手无策。
早在三个月前,国家计委、北京市物价局就已经针对北京首都机场物价过高提出整顿的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三个月过去了,首都机场虽然采取一系列措施,但是餐厅的餐饮价格仍然丝毫不减。对于国家计委整顿的要求,首都机场回复表示,由于首都机场和机场内商家之间,是企业和企业间合同关系,机场没有权力管理商家的价格问题;再加上目前并没有明确要求降价的条款,因此整顿后商品价格仍没有降低。
有记者发现,类似首都机场的情况在全国各大机场都普遍存在。上海虹桥机场,一碗配小菜的清粥就要100元人民币,而一碗牛肉汤面就要50元;西安咸阳机场的价钱亦不比上海低,一份热菜拼盘标价200元;而深圳和广州机场餐饮暴利的情况同样严重。
有专家指出,根据目前有关法规,物价管理部门只能对首都机场是否实行明码标价、标价是否规范进行监管,而对企业的销售价格无权下命令。以物价部门现行法规去处理机场价格过高问题,无异于隔靴搔痒。
专家认为,机场商店餐厅由于没有人参与竞争,实际上处于垄断地位。但由于《价格法》中只有反价格垄断的内容,但没有列明对于价格垄断作何处罚,价格管理部门亦无从管起。因此,要在机场引入竞争机制,尽力破除餐厅的垄断地位。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中,机场商品价格过高的情况就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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