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与请邀
【香港《明报》十月三十日报道】题:做生意要邀请考察,美国商人大惑不解
前不久,和大陆某公司来往,洽谈一笔生意。例行的商务谈判进行了近十次仍无进展,我心中百思不得其解,正欲收兵之际,一天傍晚,对方一位人士只身来到宾馆面授机宜,他说:“我们公司的人都想出去看看,尤其是香港,大家都想去一下,如果你能马上提出邀请,我们便马上和你签合同,根本不用谈判了。绕来绕
去那些问题无须耽心。”
我一听只好应允,他又说“我们都没有外汇,去香港的费用要你们解决。”我说“不成问题。”
当天晚上就写了一封邀请信给他,并安排好来香港后的“考察”回程。这一着果然灵验,第二天便签了合同。
美国一个朋友来信说“我和上海一家公司有生意,他们要求我们邀请他们四个人来洛杉矶‘考察’这部机器,到美国后的费用要我们负担。是否中国买任何一样东西都要先出国来‘考察’一下?”
现在,每天都有很多这样那样的小组、代表团从大陆来香港,我们公司也经常收到大陆公司的信“请你们邀请我们去香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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