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子商务公司新角色:欧盟的税务员
【美国CNET公司新闻网站12月25日文章】题:美国可能成为欧盟的网上税务员(作者 特洛伊·沃尔弗顿)
欧盟经济财政部长理事会12月早些时候达成协议,要求欧盟境外的公司就它们对欧洲消费者通过数字传输提供的电子产品和服务征税,诸如音像、电子书籍等都在此列。
预计这一协议会在2002年2月得到批准,并于2003年生效。这一协议是为结束因特网免税状况所采取的又一举措。这使得已经沸沸扬扬的美国关于因特网是否应该征税的争论更加复杂化了。
2001年11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一个协议,延长了在美国因特网上征税的禁令。这使得反纳税拥护者颇感欣慰,但这一禁令只能延长2年,比他们期望的短得多。而欧盟的做法已经引起了美国商业贸易组织的质疑和反对。最大的问题是新的规定将如何执行。
在美国,一个州不能迫使总部设在其地界以外的公司征收销售税。同样,如果外国公司不在欧盟之内,欧盟迫使这些外国公司征收附加税可能会遇到麻烦。
目前,欧盟要求其成员国就诸如电子书籍、数字化歌曲等电子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征税,征税的地点是在它们实行销售的地方。因此,美国的网上商店在向欧盟消费者出售产品时不必征收附加税,因为其销售地点不是在欧盟。但根据新的协议,征税地点改为产品被消费的地方,这意味着向欧盟消费者出售产品的美国公司将必须征税。这得到许多总部设在欧盟的公司支持,他们认为目前的状况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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