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大陆电影切莫商品化
【香港《中报》十月十五日文章】(作者寒雨)人们一直以来有一个固有的看法,以为大陆的影片审查很严,其实也不全如此。只要不歪曲「领袖」的形象;不「严重丑化」领导干部的面目;不涉及少数民族政策和不泄漏国家机密,一般都容易通过。当然,女性身体不能暴露过多,色情镜头也是不允许存在的。于是,近三五年来,大陆的电影就出现了两个极端:要么是歌颂领袖丰功伟绩的,要么是模仿香港的武打片,拍《少林小子》、《少林弟子》、《方世玉》、《新方世玉》、《南拳王》、《太极神功《、《峨嵋飞盗》、《峡江疑影》等。前两年,探案片又猛增:《深谷尸变》、《梅山奇案》、《白雾街凶杀案》、《波斯猫行动《、《死宅》、《疑案》、《林中疑案》、《即将发出的逮捕令》……简直象秋风扫叶般推来。优秀片不是没有,象《高山下的花环》、《北国红豆》、《大桥下面》都是值得回味的力作,可惜他们所占的比重太小。
文革之前,大陆尚拍出过《女篮五号》、《青春之歌》、《林则徐》、《甲午风云》等不少好片,四十年代甚至三十年代,更出现过《一江春水向东流》、《马路天使》、《十字街头》等大量优秀之作,使中国电影在当时的世界影坛上也占有一席之地,令国人骄傲。如今,社会发展了,技术进步了,难道中国的电影事业反应该倒退么?愿大陆向香港借镜的时候,艺术切莫向商品化的香港模仿,那是没有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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