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责权观:企业搞不好官员要辞职
【路透社东京九月八日电】特稿:日本官员引咎辞职突出表现了日本的传统(记者琳达·西格)
一些日本要人在他们领导的企业出了问题的时候,急忙引咎辞职,在一个外国人看来,这种做法就象是现代的变相剖腹自杀。
学习院大学教授加藤秀俊对路透社记者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同切腹自杀是一回事。”
层出不穷的这一类辞职突出表明了一种日本习俗。日本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47飞机坠毁,造成五百二十人丧生,两天后,该公司总裁高木便向中曾根首相提出了辞呈。
仅在三天以前,内阁大臣河本敏夫因他四十年前创建的三光汽船公司发生财政危机而引咎辞职。
人类学家国弘政雄说:“凡是担任高级职务并因之享有该职务所享有的特权的人,工作上一旦出了问题就得辞职。”
加藤俊秀说,西方人之所以对这一传统习俗迷惑不解,可能是因为对“责任”一词理解不同所致。
他说:“在外国,‘承担责任’意味着尽一切努力找出造成灾难的原因,并努力防止灾难重演。”
他解释说:“而在日本,承担责任,就是辞去自己担任的负责的职务。人们认为光凭灾难或事故业已发生这个事实,就证明此人不能胜任此职,所以他必须辞职。”
一些专家说,这类行动同时还起着另一个作用,即表示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深感悔恨,不论他个人是否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加藤说:“这是一个如何向社会道歉的问题,这种想法在西方是不多见的。”
国弘政雄说,公众舆论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也起一定的作用。“高木和河本要是不辞职,他们将遭到宣传媒介、公众以及每一个公民的严厉批评。”
可是,按照日本的习俗,高木仍然很可能担任日航的顾问,虽然不公开露面,仍可领取薪金。
采取这种做法,看来也是日本的某种独特的看问题的方式在起作用。加藤说:“人们认为,作为补偿,社会或公司向已经辞职的人提供某种形式的保障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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