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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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刑事辩护律师难当
【香港《远东经济评论》周刊12月13日一期报道】题:起诉辩护律师(记者本·多尔文发自上海)
中国的许多商人甚至想不到问这样的问题:如果雇员因为犯罪被逮捕,或者如果你自己被拘留的话,那么该给谁打电话?在一个99%的案件会得出有罪判决结果的司法体系里,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这也是一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常常遇到压力、恐吓和难以与当事人接触的束缚———这些状况使许多律师对刑法案件退避三舍。
这理应成为在中国的生意人的一个担忧。中国的刑法程序是危险的。国际观察家说,问题正在日益增加,它们使许多被告得不到律师帮助。全国律师协会说,70%的刑事案被告在法庭上没有代理律师。
相比之下,通用汽车和摩托罗拉等国外大公司在为商业纠纷案寻找律师时不会遇到什么困难。随着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雇用了大量商务律师。但这是一个与更为艰难的刑法界相去甚远的领域。事实上,商业法领域报酬优厚的机会是大多数有才能的律师远离刑法领域的主要原因。
但是也存在其他原因。1997年颁布的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协助伪证是犯罪行为,这使得申辩警察对被告进行了逼供的辩护律师处于危险境地。而且,律师在开庭审理之前无权与控方证人交谈,也不能随时与当事人接触。
一些组织正在设法提高辩护律师的权利,但工作进展艰难。全国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说,律师协会与北京的公安部官员正在就此事进行商谈。律师协会力争使辩护律师能够更加方便地与证人接触,使达成认罪辩诉协议变得更加容易,并且要为声称受到逼供的被告提供更多保护。他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有自己的独立性。但是律师的生计和事业依赖于司法制度。因此他们不希望与政府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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