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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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工作仍需改进
【法新社北京12月9日电】以前由居委会负责人、工厂负责人或警察解决的问题,例如邻里间的争吵、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现在都要上法庭解决。
地方媒体上充斥着一些前所未有的、十分离奇的案件的报道。例如,最近有一名妇女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允许她被判死刑的丈夫在死前让她受孕。一名在车祸中嘴唇受伤的妇女起诉酒后驾车的司机,控告他伤害了她的接吻权。
海外公司也成为起诉目标。
去年,全国各级法院总共审理了530万起案件,比1999年增加了6·21%,而1999年审理的案件数量比1998年的审理数量多12·3%。多数案件都是民事案件,大量案件与离婚和经济纠纷有关。
但批评人士和普通百姓说,从表面上看司法环境是活跃的,但中国司法制度实际上效率低下、很不称职,司法体系腐败是司空见惯的事,让众多热切的参与者感到沮丧。
中国承认司法体系存在问题,并已经尽力对司法体系进行改革,部分是为了避免社会动荡,同时也是为了树立一个法治社会的形象,尤其是中国入世的时候。
建国后不久的1951年,中国只有2·5万名法官,到1998年已经有28万名法官。人民大学的学者说,许多军人退伍后常常当上法官。
律师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地位低下。十年“文革”期间,律师消失了,但现在国家允许律师队伍蓬勃发展,成为独立的职业人士。1992至1997年,律师人数增加了一倍,现在已经达到约10万人。
许多专家认为,要对中国司法系统实行真正的改革很艰难。但一位学者说:“中国司法系统仍然有了改进。在过去,公众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至少现在人们对法律权利知道得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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