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五国法律仍有歧视妇女倾向
拉美五国法律仍有歧视妇女倾向
【埃菲社圣菲波哥大11月21日电】几个法院都裁定一名足球女裁判不得继续担任裁判,因为这项工作威胁到她的安全;在一个法律上允许被强奸妇女堕胎的国家,法院裁决时却阻止一名这样的女青年堕胎;秘鲁一名妇女要求离婚,因为丈夫离开她已经10年了,但法院不准她离婚,理由是她并没有被丈夫抛弃……在圣菲波哥大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尽管拉美地区已实施进步的法律,但法院在最近10年的判决里仍然表现出明显的大男子主义色彩。
这项研究是由智利、阿根廷、墨西哥、秘鲁和哥伦比亚的非政府组织共同进行的,它对这5个国家妇女权利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比较。
报告说,这些国家中最保守的是智利,无论是它的立法,还是它的执法,都还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一些法律,如由丈夫管理妻子的部分财产的法规,在智利仍然有效。智利没有离婚法,也没有反性骚扰法,怀孕青年实际上丧失受教育的权利。尽管刚刚通过一项有关的法律,但它没有规定如何对具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法院的进步判决与内地各省的保守判决形成鲜明的对照。
在墨西哥,大男子主义在妇女权利中仍有表现。一名下级军官最近因同上司的妻子通奸而被迫退役,因为这有损军官的荣誉。
秘鲁的法院职能在藤森执政期间受到削弱,因为保护妇女的法律同藤森政府规定的、但遭到妇女反对的绝育政策相抵触。在这几个国家中,只有哥伦比亚在实施1991年出台的新法律并建立宪法法院以后,法院比较充分地保障了妇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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