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选举制度受到抨击
台湾选举制度受到抨击
【新加坡《海峡时报》11月29日报道】题:台湾选举制度受到抨击(记者郭慧奈发自台北)
根据台湾特殊的选举制度,候选人只要赢得3%的选票就能当选议员。人们批评这种选举制度滋生了贪污腐败和派系斗争,产生了只迎合少数人利益的立委。
由于存在着多席位选区和单一不可转换选票的现象,因此候选人无须争取选区内大多数选民的支持就可赢得胜利。
台湾的选区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多数选区都是由一个行政区(一个县或者一个市)构成的。
为达到代表权相等,每个选区选出的立委人数按人口的多少而不同,因此大的行政区可能有10名立委,而小的只有1名。
每个选民只能投一个候选人的票,候选人是按照他们的得票数量进行排名的。
那些排名在选区所分配席位数量以内的候选人就能当选立委。
对拥有多席位的选区来说,每个党派通常提名数位候选人,这意味着他们的选举纲领大同小异,因此就有必要强调个人的实力。
而且,由于所需得票率不高,因此候选人可能靠争取那些与其个人有关系或与其追随者有关系的人的选票就能当选。
这就助长了委托制、党派之争和购买选票等问题。
委托制被认为是台湾选举动员的核心。它涉及政治家与手下的人和他们指定的委托人结成持久的关系,并与他们分享权力的战利品,以换取他们的选票。
为了替某个政治家拉选票,不同的掮客或者派系可能彼此争斗,以获得一些物质利益和声望。有时候,派系争取选票的行动可能会导致购买选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因此一些被普遍认为表现不佳或腐败的立委仍能够不断当选。
难怪在最近一次民意测验中,台湾立委的支持率只有10%左右。
执政的民进党在对改进立委选举的呼声作出回应时说,它已经把改革选举制度作为今年选举纲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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