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决定将中国大陆物品列为管制物品
【中央社台北九月五日电】由于近来重大走私案中,私运的货物常是中国大陆物品,为严予取缔,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修正管制物品项目及其数额,将中国大陆物品列为管制物品。
管制进口物品所增列的中国大陆物品是指中国大陆生产、制造、加工等物品,有中共文字或图案标志,或虽无中共文字或图案标志而经鉴定确是中国大陆物品。另外,为配合惩治走私条例,遏止渔民与中国大陆渔民在海上物物交换行为,这项修正案并增列规定,自沦陷区私运物品进入本国自由地区,或自本国自由地区私运物品前往沦陷区,其所私运的物品,以管制物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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