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法制建设很有必要
【南斯拉夫《政治报》八月二十九日文章】题:中国在经济改革中加强法制建设是必要的(记者博·格沃兹德诺维奇)
中国现在谈论改革很多,显然是希望这些改革能够给中国社会带来更加迅速的发展,使近十一亿人口有个美好的明天,然而道路是相当曲折的。在这里经常听到说,某些人利用改革为自己谋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情节恶劣。
这是因为过去相当长时间,特别是在“文化革命”中,既没有法律也没有规章制度而造成今天的这种状况。所以现在掀起制定各种法律的运动,以便约束每个人、每个企业、每个机关的行为。
这样做是为了加快改革的步伐,使改革顺利地迅速地进行。
显然,现在商品经济在中国越来越受到尊重,商品经济是有一定的规律的,因此制定一些法律规定是有必要的,不然交换和其他一切工作就难以进行。因此现在要求用法律来协调国家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其他关系,还要针对国家、生产者与商业的关系以及针对消费者制定许多细则。
有不少不合情理的情况,许多领导不知道什么是合法和不合法,以致产生不同看法,而其后果是不能忽略的。
由于缺乏法律文件,在经济方面也出现各种犯法行为。中国各家报纸最近报道了不少这方面的情况。比如,甘肃省有个小城市某企业的领导人不久前趁改革之机乱发奖金,结果有些负责人受到党内处分,该企业党委被改组,厂长也被撤换。但是唯一不明白的是怎样处理那些多发的钱。
有人说,如果早有法律的话,也许这样滥用职权的事不会发生,所以有必要尽快制定法律。一旦法律制定出来就不能成为“一纸空文”。
司法部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今后五年要对全民进行法制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人懂法律,按法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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