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妇女地位的变化
【美联社马德里七月十一日电】自从联合国宣布国际妇女十年以来的十年当中,西班牙妇女的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
但是,由政府资助的妇女协会会长担心,自从佛朗哥将军一九三九至七五年的独裁政权结束以来妇女所得到的某些权益可能会丧失。
一九七八年以来,西班牙妇女可以合法地购买避孕药和诉请离婚。
一旦一项新的法案经签署变成法律,她们就可以在证明怀孕危及其健康、胎儿畸形或者是由于被强奸或乱伦而怀孕的情况下进行流产。但是西班牙天主教主教会议扬言,如果她们进行流产,就把她们驱逐出教会。
妇女协会现任会长、前社会党议员卡洛塔·布斯特洛说,在西班牙政府部门和私营企业中,任高职位的妇女的比例“实在小得可怜”。
她说:“如果我们真的想在西班牙建成一个民主社会,那就必须有更多的妇女担任决策性的职务。”
西班牙妇女协会起草的一份报告表明,在西班牙现有的劳动力中妇女占百分之三十点一,而十年前只占百分之二十七点六。报告还表明,妇女担任的工作仍然是工资低和没有权力的工作。
布斯特罗说:“妇女在出现严重失业时往往首当其冲,那时传统的概念又冒出来了:无论如何她们应呆在家中照管孩子。”
一九七五年,平均每个西班牙妇女生二点八个孩子,而今天生一点七个孩子。
布斯特洛把出生率下降的原因更多地归于经济压力,而不是归于妇女比过去更易掌握计划生育的知识。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