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再次驳回“法轮功”法人申请
东京都再次驳回“法轮功”法人申请
【时事社东京11月2日电】题:东京都再次驳回“法轮功”的民间非营利团体法人申请
对于国内的被中国政府宣布为非法的组织——“法轮功”组织成员提出的要求批准其为民间非营利团体(NPO)法人的申请,东京都2日指出:“有抵触不以宗教活动为目的的法律之嫌。”因此没有批准。
在特定非营利团体促进法中,不以宗教活动为主要目的是批准的必要条件。东京都认为:“从章程和事业计划等内容来看,认为有嫌疑。”“法轮功”曾在1999年11月表明“不开展一切宗教和政治活动”后提出过申请,但是,东京都在2000年3月认为有利用其开展宗教活动之嫌而没有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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