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改革师范教育
波兰的教师队伍近几年来不断发展壮大。据波兰报刊报道,目前,波兰共有四十九万一千多名教师,从数量上讲,教师队伍已成为波兰继工程师队伍之后的第二支知识分子分队。
然而,培养教师的工作尚赶不上国家现代化和学校的需要,教师的教学水平还很低。据统计,在中等学校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教师约占百分之六十,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占百分之三十左右,而中学刚毕业就任教的教师占百分之十左右。在初等学校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教师仅占百分之三十六,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占百分之四十五,中学毕业生占百分之二十以上。
为了提高教师的文化程度和教学水平,波兰从一九七二年起有步骤地改革师范教育。改革的核心是放弃六十年代的主要由中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培养师资的模式,改为以高等学校为主,两年制中等师范教育和幼儿师范教育为辅的培养师资的模式。大力发展四年制的高等师范学院和综合性大学中的教师专业。为提高在职教师的文化水平,还开办了不少函授学校和夜校。通过改革,教师的文化水平普遍提高。据统计,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教师,在城市已由一九七二年的百分之二十,增加到现在的百分之五十七,在农村已由百分之四左右,增加到百分之四十五。
当前,正在现有的组织结构基础上,对培养师资的方式方法和内容作进一步的改革。为了挑选真正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学生上师范大学,培养出具有真才实学的合格的教师,又对师范教育进行两项重大的改革:一是改革选拔的办法。入学考试合格后的考生,必须先去学校进行一段时间的初步的教学工作,亲自体验教师这门职业对自己是否合适,然后再正式上大学深造。二是建立见习制度。大学毕业后,先是二至三年的见习期,并把这一见习期作为国家毕业考试的最后阶段,合格者才可正式参加工作。
这样就能保证毕业生既有广泛的专业知识,又有一定的教育才能和社会一政治修养,为提高教学的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王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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