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警察学校
【香港《大公报》文章】香港有一所规模大、设备现代化的警察训练学校,地点在黄竹坑。这所学校可同时接纳近千名学员。现在香港共有二万多名警察都是从这所学校培训出来的,在职警察的进修训练也在这里进行。
这所学校创建于一九四五年,一九四八年迁入现址。从一九六○年起,该校开始全面扩建,现在扩建工作已完成五分之四。校内现有一个由电脑控制的室内靶场,场内设有不同距离的固定靶、活动靶和游离靶,还可调节灯光的明暗,使学员练习适应各种不同的工作环境。
学员在校受训期为二十二个月,受训内容包括学习法律常识、法庭程序、交通法则、社会学、体能训练、救伤、步操及枪械使用等。女学员占百分之四,除了上述课目外,还要学习妇孺法例等。
枪械使用是训练的重要内容,约占受训时间的十分之一,学员都要学习使用左轮手枪(这是香港警队常用的枪械),每人至少须练习发射四百二十发子弹。
在体能训练方面,男女学员分开受训。每周最少有四十五分钟的室内器械训练,在这四十五分钟内要不停地轮流使用十二种以上的器械。此外还要进行长时间的室外步操和跑步训练。
校方对学员要求十分严格,每两周考试一次,两次不及格就要受到劝告,再无改进就要被免职;除了品学成绩欠佳的学员被免职外,还有因体能不支而自动退职的。
警校也招见习督察,受训期为三十六周。见习督察包括中国人和外籍人,受训内容稍有差别。前九周,中国人学习社会工作、写计划报告以及参加训练营工作,以提高领导才能;外籍人则主要学习中文和适应环境。然后在一起受训,内容比一般学员多而深,包括模拟的野外训练等。在体能训练方面男女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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