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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扩大“小三通”对象 “陆委会”强调并非最后结论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1-10-1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立院”扩大“小三通”对象 “陆委会”强调并非最后结论 【中央社台北10月15日电】立法院内政暨财政委员会今天审查《离岛建设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

台“立院”扩大“小三通”对象 “陆委会”强调并非最后结论


【中央社台北10月15日电】立法院内政暨财政委员会今天审查《离岛建设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通过有关“小三通”扩及台湾地区人民条文。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今天强调,委员会上午审查通过的条文只是立法过程,并非最后结论,距离实际执行仍有距离,陆委会日后将继续与各政党立委沟通。
对于这项修正草案,陆委会副主委邓振中上午在会中曾以“小三通”若扩大适用于台湾地区人民,将形同“门户洞开”为由,表示强烈反对。
陆委会法政处长刘德勋晚间补充说,“小三通”从今年元月起试办以来,实施过程中仍有很多意见,其法源《离岛建设条例》的设计最初是从通航开始,然
后才循序渐进到人员和货物进出的问题。刘德勋说,“小三通”母法的实施现阶段只讲到通航,至于人员进出因牵涉到事由、停留时间等较复杂部分,不是条例中出现几个文字就可以顺利执行,因此仍未有共识。
他表示,修正草案容易造成台湾人民日后不需事由就可前往大陆的误会,陆委会也不希望见到门户洞开后造成失序的现象。不过由于委员会今天审查通过的条文只是立法过程而非最后结论,距离实际执行尚有一段距离,陆委会将继续就这部分与立委沟通协商。
《离岛建设条例修正草案》第十八条明定,在台湾本岛与大陆地区全面通航前,得先试办金、马、澎地区与大陆地区通航,台湾地区人民得凭相关入出境证件,经查验后由上述试办地区进入大陆地区,或由大陆地区进入台湾地区。一旦草案经立法院通过,所有台湾人民均可凭相关出入境证件,通过离岛地区前往大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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