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的恶习死灰复燃
【共同社上海10月9日电】题;又兴起买卖婚姻——在中国农村成为社会问题
秋天是中国的结婚季节。然而,以农村为中心,最近用金钱买卖新娘子的“买卖婚姻”在迅速复活,正在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实行保证男女自由结合的婚姻法已经将近8年了,但是,解放前的恶习却在死灰复燃。
据报道,在河北省吴桥县,许多人带着大量的钱,或者托人去广西、云南、四川等比较贫困的地区讨媳妇。该县的9个村庄在过去5个月从各地讨得132名新娘子,耗资50多万元。
买新娘子的大部分是30多岁过了婚期的男子或者品行不好娶不到媳妇的男人。被卖的妇女的情况多种多样,有的是本人同意父母卖女儿,父母接受“养育费”;有的是以介绍工作的名义被骗;有的是本人自愿离开贫困的村庄;等等。新娘子的“价格”因地而异,一般为1000元至4000元。
另外,事实上的买卖婚姻也增多了。这种情况是,形式上看来是合法婚姻,但是女儿的父母要求支付大量的彩礼,而支付大量的彩礼是结婚的条件。例如陕西省延安地区,几年前彩礼最多要2000元,而今年却出现了4880元的高价。而且,如果要彩礼少的话,街坊邻居会议论说“那个闺女有什么缺陷”。
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大规模的猎取妇女的人贩子集团。最近,在江苏省徐州市揭发出来的一个团伙,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间,便骗取并出卖了近百名妇女,从中牟取暴利24万元。另外利用男人希望娶媳妇的心理进行诈骗的集团也出现了。例如,花了大量钱娶来的新媳妇,没过几天便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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