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延长大陆专业人士停留期限
【台湾《中央日报》10月13日报道】题:大陆科技人士来台研究总停留期限将延至6年
行政院长张俊雄批准“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修正案”,未来大陆科技人士申请来台参与科研者,总停留期限由现行3年放宽至最长6年。
行政院新闻局长苏正平表示,政府放宽大陆科技人士来台限制,一方面配合落实经济发展咨询委员会共识,另一方面,也是因应美国商会及欧侨商会建议,方便跨国企业来台湾设置总部时引进大陆科技人士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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