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开放尊重各方面意见
【香港《明报》七月七日社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于七月一日至五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相当明确地显示了下列各点情况:
第一,北京当局确有充分诚意要保留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愿意看到目前的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在一九九七年后仍长期保持,希望制定一部基本法予以确切保障。虽然中英联合声明中有制定基本法的规定,但完全没有规定基本法要以怎样一种方式起草。现在采取了如此隆重的方式,任命内地的负责干部、知名人士、法律工作者、香港各界知名人士任起草委员,中国当局的诚意显而易见。本来可以不必这样做,居然这样做了,自然是表示了重视的程度。
第二,来自香港的起草委员人数虽然较少,但在会议中十分活跃,在会外也努力工作,在会中发言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内地委员。内地委员的态度一般上都热情而谦逊,自称对香港事务了解不多,愿意多听香港委员的意见。在这五天会议中,歧见的发生,通常都是在内地委员与内地委员之间,香港委员与香港委员之间。内地委员与香港委员之间完全不存在对立或意见有重大出入的情况。
第三,所有的内地委员完全支持中英联合声明中的规定,赞成九七后在香港保存资本主义经济与人民的自由权利。所以可以很清楚地预见到,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不会出现重大困难与争执,所待详细商讨的,只是如何把基本法写得更好而已。
最后作结论时,通常是理由最充足、得到较多人支持的意见成为定论。例如最后发表的会议公报,在字句上根据许多委员意见而作了不少修改,这些修改基本上趋向于一个原则:更加民主。
第一次会议中具体讨论的问题、达成的决定不多,但很清楚地显示了一种工作作风。正如有人在会中说,在这次会议中,工作方式上已具有“一国两制”的意味。重要的,不仅是将来所颁布的基本法必须完善,而且在进行草拟、讨论、修改之际,已确能显示出民主、开放、尊重各方面意见的作风。基本法的内容到底怎样,还得隔四五年才能看到,但会议主持者和参加者的作风,却已使人可以想到这部基本推法的主要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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