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侨村乌烟瘴气
【香港《华人》月刊七月号文章】题:漳州侨村乌烟瘴气(作者连广宇)
漳州西濠西侧,于一九五五年开始兴建华侨新村,如今共住着五十几户归侨、侨眷;东侧则是居民区,有漳州人造板厂鹤立其中。初夏,笔者返漳州,见侨村仍然处于乌烟瘴气和雷鸣般的噪声中,而制造污染的人造板厂,则我行我素,置居民的健康于不顾,令人不胜感慨。
一、噪声:据龙溪地区环保局八四年七月的监测表明:该厂木材切片机的噪声达一百零六到一百一十六分贝,厂区外侨村一侧为七十一至七十五,大大超过国家规定二类地区白天不高于六十分贝、夜间不高于五十分贝的标准。而发自该厂的噪声,还不止于切片机。由于各种噪声常年侵扰人们的清梦,听觉长期承受噪声负荷,致使居民精神沮丧,情绪烦躁。
二、粉尘:该厂每天从烟囱放出的大量煤灰及细木屑,洒落侨村,甚至无孔不入地飞进屋内。用手一抹桌面、床、椅,手上就沾满煤灰和木屑。侨村居民忧心忡忡地说:长此下去,侨村的一切都要变黑了!
三、臭气:该厂日夜不停地散发、排放出一种令人作呕的恶臭。行人路过该厂附近,尚且要掩鼻而过,该厂周围的居民闻了二十年的恶臭,其苦况可想而知。
四、废水:人造板厂排放的废水化学耗氧量高达三千七百八十九毫克/升,超过标准三十六倍多!井水连洗菜果和碗盅都不可!该厂所在的南台街,近年来癌症患者增多。
这实在是太离谱了!国家定有“环保法”,自八一年来,国务院三令五申各企业单位、各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但是在漳州,环保部门监测出违法的案例没有谁去审理;行署的饬令下属机关可以置之不理;老百姓的疾苦得不到法令的保护。这样,法制哪里去了?设了那么多的环保机构,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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