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知识转移
贝尔格莱德来讯
南斯拉夫实行五天工作周。机关上班时间一般从早晨七点到下午两点。然而在我进修的系里,不少教授和助教常常连续工作到晚上六点或八点。即便是星期六或星期日,仍然有人来工作。因为这个系除了教学任务外,还开展科研工作,并与企业签定合同。我对此颇感兴趣,决定向系主任奥布拉多维奇教授了解情况。
教授告诉我,系里的教学计划是根据塞尔维亚共和国和伏伊伏丁那自治省社会发展的需要,由联合劳动组织与大学共同研究制定的。科研项目则由自治省科研委员会下达并与系里签定合同。学校分别从自治省教育委员会和科研委员会获得教育经费和科研经费(包括教学和科研人员的工资)。在他的系里,目前教学活动约占百分之四十,科研活动占百分之二十,知识转移占百分之四十。与工厂、企业签定的合同收入约占系里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至五十。系里有不少人是同时进行教学、科研和知识转移工作的。但根据任务的需要,也有的人在某一阶段专门从事教学或专门从事科研,项目结束后,再接受教学任务或其他新的科研任务。各人在这三方面所花的时间,比例不一。至于承担工厂、企业的合同项目,则看个人能力,并非人人参加。这个系目前向全校开设了十五门课程。此外,还从自治省科研委员会承接了四项重大科研任务,与企业签定的合同约三、四十项,如在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建立的计算机网络,有六个终端可同时供地方团体、银行及十家公司使用。这一合同项目最近已通过试验,获得成功。
“承担这么多的工作,教职工的收入情况如何呢?”教授告诉我,在南斯拉夫,各共和国或大学没有统一、固定的工资。即使都在一个系里搞教学,由于授课时间有别,各人所得也不一样。在他的系里,每人的工资按各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和知识转移的任务多少而定。例如,该系助教布兰科除了完成教学任务外,还承担了与医院共同研究用计算机帮助诊断遗传疾病的合同项目已获成功,因而他在一九八四年的月平均收入达七万多第纳尔,而在塞尔维亚,助教工资一般在二万至二万五千第纳尔,讲师的工资也只有三万五千左右。该系有一名同时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并与企业有合同项目的副教授,每月实际收入为同级水平的三四倍。一九八四年全系教职工每人月平均收入达五万第纳尔,这个数目高出自治省平均水平的一点五倍。“系里是否鼓励教授和助教个人与公司、厂矿签定合同,承包项目呢?”教授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在他的系里,与企业的合同,都是在单位与单位之间正式签定的。否则,个人承包合同,收入都上了私人腰包,这在他的系里是不允许的。
拿到合同收入后,先要向政府纳税,支付保险金,然后扣除完成合同期间的各种费用,如交通费、材料费等。净收入用来支付有关教职工的工资和用作系里的公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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