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成立全国利益协调委员会
【匈牙利《人民自由报》10月11日报道】题:全国利益协调委员会筹委会负责人塞派希·捷尔吉对记者的谈话
在发达的工业国家,每年都由厂方、职工的利益代表机构及政府的代表就提高工资的主要指导原则达成协议,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我国在工资改革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种设想,即应当采用就工资问题进行协商的办法来代替行政机构决定工资的做法。为此应当成立相应的机构。利益协调委员会不是工资协调委员会,因为按照目前的设想,该机构不仅决定工资问题,而且还要决定与生活水平和工作条件有关的问题。
在这个委员会中,匈牙利经济联合会代表企业一方,工会全国理事会、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国委员会、小手工业合作社全国联盟和合作社全国联盟则代表职工。这些组织目前正在制定工作程序,确定工作方法。研究明年的工资制度问题。
委员会将作为“圆桌会议”发挥作用,每个参加的组织只有一票,协议必须在取得完全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能达成。例如,如果经济联合会同委员会的其它代表机构就明年提高工资的最低幅度达成协议,而政府对此也表示同意,那么就应当为此拨款。
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确定工资制度和工资的形成。如果有一方违反了所达成的协议,那么该协议对其他各方也将失效。没有相互的信任以及寻求妥协和取得一致意见的愿望,这种协商是无法进行的。如果各方达不成协议怎么办?这个问题目前正在研究。有这样几种设想:最后由政府决定,或者继续执行原有的决定,或者成立专门委员会同各方协商,寻求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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