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判外蔡辰洲有期徒刑十五年
【中央社台北六月十二日电】中国国民党中央常会,今天核定开除蔡辰洲党籍的处分。
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党部,因蔡辰洲造成十信金融事件和国塑重大债务纠纷,破坏经济纪律及金融秩序,严重损害党誉,昨天通过开除他的党籍,并依程序报呈中央核议。中常会今天核定了这项处分。
【《台湾日报》六月八日报道】蔡辰洲违反票据法案,其第一批共一百七十一张支票被退部分,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拘役一百二十天相同,但罚金提高为三千二百万元。
此案一审原判决,蔡辰洲被以违反票据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拘役一百二十天,罚金一千万元;高院昨天的判决将其中十一张支票及原判决有关执行部分撤销,改判的结果是,蔡辰洲仍应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拘役一百二十天,但罚金提高为三千二百万元。其他上诉驳回。
蔡辰洲系因于七十二年底接任理想工业公司董事长,明知存款不足,以发票人签发支票时,故意将金额超过其存款数,经执票人提示不获支付,第一批共有一百七十一张,十信分社支票被退,金额一亿一千多万元。
案由票据交换所移送,台北地院一审判刑十五年,蔡辰洲不服提出上诉,经高院审理于昨天判决。
【香港《中报》六月七日报道】侦办十信弊案的办案人员最近查出,十信前长春分社经理林茂辉,为了投资及支援台北市某酒家的财务,涉嫌陆续挪用客户款一亿余。事后,因蔡辰洲发现此一弊端,林茂辉就将某酒家经营权转让给蔡辰洲。蔡基于立委身分,不便出面经营,就将酒家交给他的“土地人头”李威耀来主持,而实际幕后老板还是蔡辰洲。目前,全案正由检察官侦查中。
早先因据传林茂辉挪用的一亿余巨款,可能是与蔡辰洲有牵连,检察官为求慎重,曾传唤长春分社人员作证,并多次提讯林茂辉、蔡辰洲调查,结果最近连串调查后,却意外查出挪用客户款项案,牵涉了蔡辰洲经营酒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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