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托三高级职员违反银行条例被控
【香港《快报》六月九日报道】海外信托银行董事张承忠及两名高级行政人员,涉嫌违反银行条例,被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拘捕,昨晨解上西区裁判署提控,蒲立新法官徇控方请求,将案押后至本月二十一日,以便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三名被告暂时无需答辩,首、次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候审,两人须交出有效旅行证件,并于每星期一晚六时至八时,到湾仔警署报到;第三被告张承忠,不准保释,还押监房看管。理由是张承忠于本月六日准备离港时,行李内有一至二十万元现金,另有价值一千零八十万元的有价证券;张又持有两本护照。被告三人:(一)戴名山,三十六岁,华人,海外信托银行信用部总经理助理;(二)杨英华,四十岁,马来西亚籍,海外信托银行总经理助理;(三)张承忠,三十四岁,马来西亚籍,海外信托银行董事。他们分别被控两项罪名:(一)控首被告二人于六月六日,在本港地区蓄意行骗,企图隐瞒填报一些纪录在海外信托银行之信用档案;(二)单控第三被告一人于六月六日,在本港地区,身为海外信托银行董事,已被银行监理专员要求他留在香港,直至另行通告,而其本人未有履行该项要求协议。
第三被告是于六月六日晚在启德机场内,被警方人员拘捕。
【香港《快报》六月八日报道】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总部,为调查“海托”事件,有关人员昨日整天忙个不停。
昨日下午五时四十分,六名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携带四个空纸皮箱乘坐车辆离开总部。
下午六时二十分,两个纸皮箱,相信满载有关文件,用车辆运返总部。
晚上九时五十分,一辆警方卡车将大批文件运返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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